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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怀化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09:25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财政局属依法设立的怀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正处级。下设21个内设机构、2个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5个事业科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5人,离休人员1人。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我局项目实施依据主要有《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8】11号、《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怀化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评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2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项监督检查咨询服务费、全市支付和账务系统运行维护费、审计费、法律咨询费、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全市非税收入票据工本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投资评审服务中心聘请评审人员工资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和“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底线工作严防死守”的要求,科学有序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切实抓好财政增收,稳步提升税收占比,确保地方收入完成8%增幅预期;坚持量力而行,硬化预算约束,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防范预算分配风险;以兜住“三保”底线为重点,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三城一区”贡献财政力量。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推进经济建设发展,保障民生支出,合理安排财政工作进度,安全有效使用资金,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与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由各科室结合自身2022年开展业务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总结、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并对照专项自评相关指标加以汇总分析及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754.60万元,其中:收入征管经费540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531.60万元,票据专项经费120万元,市本级电子财政建设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财政综合信息平台及综合治理经费48万元,政府投审分离专项经费415万元。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621.68万元,收入征管经费支出346.28万元,两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监督审计服务费、法律咨询服务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审核服务费、财务软件系统升级服务费、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等。因支付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收入征管经费两项经费调剂使用。

票据专项经费支出119.3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各区县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工本费。

市本级电子财政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付临时工工资、机房电费、技术服务费等。根据省厅要求,本年此项开支中,部分经费支出从大财政列支。

财政综合信息平台及综合治理经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开支。根据省厅要求,本年此项开支中,部分经费支出从大财政列支。

政府投审分离专项经费支出259.51万元,主要用于投资评审服务中心聘请评审人员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及相关办公经费支出等。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部分开支需跨年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审核把关,做到项目经手人提交完整支出原始凭证和对应附件材料,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核定方可报账。重大项目支出要求由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项目资金做到及时到位、转款专用,无截留、占用和挪用等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各科室根据当年工作安排,拟定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推进工作进度。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各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抓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754.60万元,专项支出金额共计1423.43万元,项目成本指标均控制在预算之内。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大力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各项支出均按要求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进度均达100%。

(3)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均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各项目预期目标均已达到。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6亿元,同比增长6.77%,增幅居全省第6位;完成地方税收83.74亿元,同比增长5.95%,增幅居全省第7位;非税占比29.96%,居全省第3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43亿元,同比增长8.04%。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亮点。

一、积极开展项目评审,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始终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理念,严防“大钱大气、小钱小气”的倾向,严格评审程序,科学精准评审。对建设单位在评审中需要提供的送审资料及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根据办法时限规定,以及对评审项目实行限时办结,保证项目在手“及时办、限时结、不拖沓”,落实责任制度。2022年,投资评审中心共完成市本级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26个,送审金额11.23亿元,审定金额8.86亿元,审减金额2.37亿元,政府投审分离专项经费仅占审减金额的1%,综合审减率为21.08%,成效显著。

二、促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提升会计管理服务质量。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单位新会计制度的实施,通过继续教育、网络专题培训等方式组织全市3500多位会计人员参加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标准网络培训,积极开展行业执业质量培训,大力提升行业队伍素质,提高执业质量水平。加强对市直5家会计工作联系点会计工作指导,鼓励县市区建立本地会计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会计核算及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相关问题和难点,并通过向上级部门反馈、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予以回应和解决。积极配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经过行业内精心挑选,向市国资委推荐了3名在行业内有资历、信誉较好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被市国资委聘用2名。助力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同时也提升了行业影响力。组织人员选派师资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示范班,在培训基础上各县市区完成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共计6806人。精心组织会计组考工作。与市人社局、公安局、疾病控制、电力保障、无线电监测、考点学校、医疗机构等8个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圆满完成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会计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组考工作,充实了我市会计人才队伍。

三、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对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财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财政办公OA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对存在的风险漏洞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上述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全力保障财政建设。就财政内网通软安全引擎软件进行升级,对市本级所有财政终端、财政服务器、安全设备进行梳理,对潜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处理,全力保障网络安全稳固、数据正常;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考核要求,对带编预算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跟相关业务科室沟通整改;负责市本级209个部门预算单位、325个非部门单位、非税系统、局办公OA系统等的日常维护,为财政网络环境安全稳固保驾护航。

四、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提升财政工作效能。

根据省财源办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省财源办各项工作部署;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大力推动财源建设项目落地生效;根据《怀化市财源税收综合治理绩效评估办法》,积极配合市委财经办和绩效办做好上年度年全市财税综合治理绩效评估工作;按照上级考核要求,做好财源建设各项考核指标调度分析;进一步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坚持聚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享体系,已完成省市两级数据对接交换,印发《怀化市2022年财源建设涉税信息采集方案》,打破市县数据交换壁垒,通过财税综合平台查补税收近1亿元。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我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在局内部做公示公开,形成各业务科室的比学赶超氛围,促进激励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工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在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流程管理不够清晰,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建议如下:加强项目中期监督管理,对各业务科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培训指导,明晰管理细则。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