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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9 15:17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尹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市级项目工程市区结算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芷江路、舞水路、怀东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

市人民政府已明确市区按7:3比例分担芷江路、舞水路、怀东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资金,按此计算市级应承担该项目已完工审计部分18112.62万元的70%即12678.83万元,截至目前已付9160.67万元(平台公司6000万元,市财政3160.67万元),市财政还应付鹤城区3518.16万元。市财政拟将芷江路、舞水路、怀东路提质改造项目剩余资金3518.16万元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二、关于人民南路鹤洲北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

人民南路鹤洲北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审计总投资额为12118.47万元,因市人民政府未明确该项目市区分担比例,过来市里考虑鹤城区实际情况,已付鹤城区人民南路鹤州北路综合提质改造项目7984.5万元(平台公司6000万元,市财政1984.5万元),占审计总投资额的65.8%。建议由鹤城区报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明确市区分担比例,市财政再按照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分担比例将应付资金纳入预算安排。

三、关于中心市场农民街、巷一、巷二、巷三综合改造

项目

中心市场农民街、巷一、巷二、巷三综合改造项目正在

进行竣工结算,建议待该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市财政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将市级应承担资金纳入预算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部门:怀化市财政局城市建设管理科

人:麻巍

联系电话:0745-2713005

怀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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