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9 15:16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向敦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溆浦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年,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试点的通知》,我市鹤城区、洪江区、洪江市、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会同县、麻阳县、溆浦县、新晃县、芷江县、通道县12个县市(区)开展“潇湘财银贷”试点工作,同年9月“潇湘财银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实现所有园区全覆盖。贷款对象为园区内工业企业、其他行业小微企业以及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类、地方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平台类企业),今年我市高新区启动“潇湘财银贷”工作。
⠼font face="仿宋_GB2312" >在现有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潇湘财银贷”为省县两级财政共担信贷风险机制,由省与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设立信贷风险保证金存入合作银行,各县市(区)根据政策要求自行确定企业“白名单”和合作银行上报省财政厅,并通过湖南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中小微企业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全过程运行,目前市财政未参与各县市(区)的“潇湘财银贷”管理工作。
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将根据职能职责要求加强与上下级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推进“潇湘财银贷”等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部门:怀化市财政局金债科
联 系 人:黄秋岚
联系电话:13974534567
怀化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