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9 00:00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鹤城区、经开区、高新区财政局,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函〔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财政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