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6 15:27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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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问题三:“等靠”思想仍然存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过度强调客观条件,存在观望心理、懈怠行为,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例如,根据怀化市工作部署,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60%。督察发现,2023年全市该利用率仅为20.3%,与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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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强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鹤城区、洪江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其他县市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逐步提升,确保2025年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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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2〕180号)要求,逐步推进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制度,2024年全市新建7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025年新建8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 2.根据《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完成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投入使用,逐步提高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并按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飞灰填埋。 3.按照《湖南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湘建城〔2022〕71号)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区域统筹焚烧处理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中鹤城区、洪江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以上;中方县、新晃县、麻阳县、溆浦县、辰溪县、芷江县、洪江区、靖州县、通道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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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一)加强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建设与管理 为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我局于2025年2月14日印发《怀化市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计划(2025-2027)》(怀城管函〔2025〕25号),指导各县市区有序推进转运站建设。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7座、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14座。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11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和127座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行,另有22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0座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建,19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5座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暂未运行。 2025年8月11日,我局印发《怀化市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整治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全市共发现违规倾倒问题线索192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累计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约1.43万吨,有效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二)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怀化市本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1年1月获省发改委批复,同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正式投产运行,设计处置能力为1200吨/日。该项目统筹处理鹤城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中方县、芷江县、新晃县、麻阳县、洪江市、洪江区等地生活垃圾,目前实际日均处理量达1083.2吨。 结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局督促市本级及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强飞灰规范化管理。2024年5月,溆浦县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成飞灰填埋库区并投入使用;2025年10月,该厂扩建飞灰暂存间,容量增至1500吨。市本级焚烧发电厂严格执行飞灰转移联单制度,将全部飞灰转运至怀化高新区金祥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今年1-11月,溆浦县厂累计处置飞灰5456.08吨,市本级厂累计处置5603.03吨,均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推动生活垃圾区域统筹焚烧,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共3座,包括市本级与溆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靖州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总焚烧处理能力达2200吨/日。北部沅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26年4月底前投产。 为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我局持续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转运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区域统筹焚烧。2025年11月,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67791.41吨,填埋处理量7470.74吨,餐厨垃圾处理量1948.1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2.76%,已完成既定目标,相关问题均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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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根据市级核查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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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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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18074514338⠼/span> 邮箱:71014654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