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7 16:48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怀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和生活垃圾焚烧利用问题,进行了整改验收销号市级初步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联系电话:0745-2298039。
整改问题 |
1.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 |
2.应于2020年实施的38个垃圾焚烧项目中,截至此次督察进驻,衡阳市祁东县、岳阳市平江县、永州祁阳市等10个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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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共10个,处理能力15250吨/日,仅占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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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省9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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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垃圾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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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摸清城乡生活垃圾产生底数及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规模。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
整改措施 |
1.深入调查、准确测算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摸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和实际规模 |
2.加快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项目主体工程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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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提高洪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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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摸清填埋场库容情况,增加超设计能力填埋相应的作业机械、作业人员和渗沥液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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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摸清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能力,排查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存在问题,提升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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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调查了怀化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摸清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和实际规模 |
2.加快了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立项、环评、节能评估、项目林地和土地报批工作、水土保持方案评价、项目入库、招投标、PPP合同签订、公司组建、红线内场平,已完成清表工作,临水、临电安装、管理房搭建全部到位;已完成征地拆迁,正在抓紧实施桥梁加固及道路拓宽工作、项目设计评审。2021年6月项目开工,计划2021年12月20日主体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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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统一规划,洪江市生活垃圾送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前怀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洪江市生活垃圾尚未开始焚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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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以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排查整治,怀化市、会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提质扩容改造,辰溪县、通道县、沅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提质改造,沅陵县、洪江市租用移动处理设备处理渗滤液,提高了渗滤液处理能力;辰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大坝进行了加固防渗处理,芷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加固扩容,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运行;通道县、洪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增加了作业机械和作业人员,提高了填埋效率。今年以来,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查促改,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多次专项督查,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等级评定初步审核,怀化市、新晃县等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强了运营管理,规范了作业标准,提高了作业水平;各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完成了生活垃圾处理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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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年以来,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一系列整改工作。怀化市、会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提质扩容改造,辰溪县、通道县、沅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提质改造,沅陵县、洪江市租用移动处理设备处理渗滤液,提高了渗滤液处理能力;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了在线监控,实现了排放口实时监测,全部实施了第三方检测,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垃圾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