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0 10:56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废弃矿山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委〔2021〕13号)要求,我局承担的“怀化城区太平溪黑臭水体整治超期未完成,水体质量不稳定”问题整改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成立了局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常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并安排一名专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联络、协调、调度等工作。通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科学施策,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取得预期效果。
2.完成了太平溪宏宇新城、烟草公司、水岸蓝城等十几个溢流口的整改工作,完成了太平溪下游高炮团、佳惠等地污水收集,同时新建了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通过提升送到全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及时处理。
3.建立了太平溪及支流长效管理工作体制。其中水面管理由鹤城区环卫部门负责,采用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将太平溪水面保洁分成11段,实行分段管理,每天及时打捞水上漂浮物、垃圾。岸上管理由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同样采用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将太平溪及支流分2个标段,实行分段管理,每天对亲水平台、两岸绿化地、人行道等进行清扫保洁,每天产生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送到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相应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保障。
4.加强了截污管网管养工作。对太平溪及支流截污干管的管理维护工作已经实行了社会化服务模式。
5.每季度对太平溪及支流水体进行水质监测,相关数据全部符合黑臭水体整治要求。
6.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坚持每月巡河巡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都能及时交办,立行立改。
如对上述工作有疑问,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有关问题线索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致电。邮箱:snxdjhb@163.com ,联系电话:0745-2230356,联系人:李安仁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