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30 15:52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三项制度”、省市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有关要求如下:
一、公示标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方便群众查询查看。
二、公示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
三、公示时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决定做出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20天内录入“信用怀化”后台系统,行政执法公开事项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四、公示渠道
“双公示”的渠道包括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怀化市信用信息平台等。
附件: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公示”工作流程图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公示”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