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3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怀城执发〔2015〕5号
怀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执法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为做好2015年清明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清明放假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清明放假和调休为
二、为做好清明期间市容秩序维护工作,局属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安排足够人员上班执勤,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每天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禁粗暴执法,严禁酒后驾车,严防群体性事件。局机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加强街面督查,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
三、各单位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值勤巡逻力度。各市容执法大队要加强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管控,严禁烟花爆竹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城中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人民南路管理,舞水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舞水路管理,怀西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汽车西站、中医院对面和步步高广场管理,城北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怀北路和宝家山路段管理,红星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汽车南站、红星路和南环路管理,湖天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湖天转盘市场和桥下市场管理,迎丰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迎丰市场周边至市委大门口和太平桥南北巷管理,坨院执法大队要突出加强石门街汽车东站、怀化学院西校区路边和城东市场管理,夜市办要突出加强人民南路夜市管理和宝家山夜市的治理,高铁大队要突出加强高铁站周边的市容管理,“牛皮癣”整治办要突出加强主干道“牛皮癣”清洗。
四、局属各单位要做好清明期间工作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紧急、重大工作或突发事件。清明放假期间,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怀化必须向局长报告。
五、各单位要加强清明放假期间执法车辆管理,严禁执法车辆擅自外出,严禁使用执法车辆挂清扫墓;局机关车辆除值班以外,一律停放在市民服务中心。凡局属各单位执法车辆离开市区,必须事先经分管该单位局领导同意,否则一律不准离开城区。凡车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城区的或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六、各单位要尤其加强干部职工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做到文明、低碳环保祭扫,燃放烟花爆竹及户外踏青时要注意森林防火,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室安全防范措施,各类票据、档案、公章要保管好,防火防盗,做到人离各类电源关闭,办公室门锁好。增强出行安全意识,乘坐安全合法交通工具。
七、各单位须在
怀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1日
怀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