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14 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城市人行道是指城市道路中用护栏或路缘石等设施加以分隔、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城市道路区分车行道与人行道的目的在于实现人车分离,车能畅其流,人能通其行。人行道本是专为行人铺设,旨在保障快捷、安全通行,但目前大量机动车在城区占道停放,既影响行人通行又影响城市市容,甚至带来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人行道规范机动车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只能在停车场或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除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外,城区人行道上严禁停放机动车。
二、违反规定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局可当场实施罚款处罚,不能当场实施处罚的,本局将拍照予以取证,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抄送交警部门,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辆,本局将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曝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后仍违法在人行道停放的,本局将采取强制措施拖离现场,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是一项社会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请广大市民、车主和司机朋友们自觉服从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共同维护城市形象,把怀化当成自己的家,把怀化建设得更美好。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