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等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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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功能性摧毁洞庭湖水域违规捕捞、养殖的矮围,恢复洞庭湖天然水域、滩涂、湖洲本来面貌。
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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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南县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是洞庭湖矮围、网围拆除工作责任主体,交叉水域由交叉所在区县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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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没有达标的启动行政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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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三方责任主体沟通协商,组织国土、渔业、公安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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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行动,集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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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执法合力。对非法捕捞、养殖的矮围、网围实行“谁发包谁负责、谁设置谁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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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的依法强制拆除。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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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整治宣传和立案建档工作接近尾声,7月底前将督促所有矮围、网围设施业主停止非法捕捞养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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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拆除。11月底前将对未自行拆除的矮围、网围组织依法强制拆除
。
12月由责任主体进行自检,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益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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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专题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