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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乱涨价”说“不”,怀化多措并举维护春运客运价格秩序

发布时间:2022-01-24 09:45 信息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向外透露:为落实春运价格政策,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保障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怀化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监管,全力确保全市春运客运价格稳定。

提前告诫,敦促行业自律。春运伊始,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春运客运价格提醒告诫会,对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汽车运输公司、出租车公司、滴滴公司等城区客运经营服务单位代表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并作价格行为承诺,明确春运期间“七不得”。即不得以低档次车高套票价、短(中)途通售全程票价等形式变相涨价,不得以更换车型为名或者以变相包车名义提高票价,不得以雨雪冰冻异常天气为由擅自涨价,发售给旅客的车票不得价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旅客未声明不购买为由在售票时搭售或强制收取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空调候车室不得收取空调服务费,站内厕所不得收费。

搞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春运客运价格政策,规范各客运企业价格行为,对平时执行低于政府核定价格水平的客运企业,春运期间要恢复到核定价格的,必须在1月20日前恢复并公示到位,春运开始后不得再借恢复核定票价名义上调票价。指导督促各客运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客运站场售票大厅醒目位置张贴规范、准确、无误的票价公示表,严格按公示价格售票。站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均需按规定明码标价。

加强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县市区加大对所属责任区内各客运企业站、场和主要街道路口、重点客运线路的巡查力度,发现有不执行价格政策规定的乱涨价、漫天要价、恶意抬高票价的单位和车主,依法立案,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从1月20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交通、交警等部门对落实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客运企业站、场、码头票价公示、客运班线车内价目表的落实,核定票价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超过核定票价标准的行为。发现公示票价不到位、超出核定票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到位。

受理举报,维护旅客权益。坚持春运价格举报领导带班和12315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回复举报者。对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开曝光,震慑春运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米满凤 谭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