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抽检信息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93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17:22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93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近期,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辖区内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13大类393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2),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重金属残留超标、微生物指标超标、洗涤剂残留、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怀化市鹤城区山味佬餐饮店生产销售的姜(食用农产品),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怀化市民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辣椒(食用农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怀化市民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茄子(食用农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城区红门大酒楼生产销售的青辣椒(食用农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鹤城区红门大酒楼生产销售的生姜(食用农产品),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怀化湖天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生产销售的茄子(食用农产品),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综服中心城东食堂生产销售的洪江甜酱(调味品),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怀化市鹤城区霞宁包子店生产销售的菜包(餐饮食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怀化市鹤城区何氏盛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勺子(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苗家酸汤火锅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陶瓷饭碗(自行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怀化曾掌柜金桔餐饮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鲫鱼(食用农产品),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改,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