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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5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6:03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年关守护”和“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和速冻食品17大类125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2),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湘壹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饭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湘壹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碟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济开发区老街小牛锅餐厅生产销售的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济开发区张师傅腊鲢鱼餐馆生产销售的线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经济开发区张师傅腊鲢鱼餐馆生产销售的螺丝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双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螺丝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怀化市经济开发区邹鑫菜馆生产销售的螺丝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经济开发区曾掌柜餐厅生产销售的线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怀化红门餐饮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碟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双平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菜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怀化市经济开发区张叁火锅店生产销售的杯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经济开发区曾掌柜餐厅生产销售的杯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怀化红门餐饮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饭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怀化市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改,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