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9 15:05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单位”)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验检测中心”)、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以下简称“直属二局”)2个二级机构。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与应急反应科、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市检验检测中心为隶属我单位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性质,内设15个部门。
直属二局是我单位的派出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单位内设办公室、信用监管股、登记注册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药械化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和河西市场监管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共8个股室。
2.人员编制情况
2025年直属局机构改革,重新核定编制人数共284人,实际在职人数351人,其中:市本级核定编制167人,实际在职人数246人;市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82人,实际在职人数71人;直属二局核定编制数35人,实际在职人数34人。
3.主要职能职责
本级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建立怀化地区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仲裁检定,以及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检定、检验检测任务。
直属二局主要职责:负责分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分局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分局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办市局及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5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年初预算金额7,876.35万元,全年预算金额8,657.13万元,决算总额为8,56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760.35万元,项目支出为805.6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我单位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履职、机构日常运转等刚性保障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本待遇,确保队伍稳定、履职有力;公用经费则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需求,保障基础工作有序开展。项目支出则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由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经费,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集中投向市场秩序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通过专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类项目,推动各项监管服务任务落地见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
我单位基本支出为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履行基本职能的刚性常态化支出,资金使用范围覆盖单位人员保障、日常办公运转、后勤运维保障等全域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的重要支撑。一是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绩效奖励、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各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面落实人员薪资保障政策,稳固干部队伍稳定性,为单位常态化履职、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人力保障。二是公用经费支出,主要涵盖办公耗材、水电物业、会务培训、公务差旅、设备购置及运维、印刷宣传、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开支,全面覆盖单位日常办公、业务开展、基层履职、政务运行等基础性工作场景,有效保障单位机构规范运转、各项基础业务有序落地。
2.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为7,76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3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25.67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38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1.28万元,资本性支出4.56万元。
我单位严格把控基本支出资金管理,人员经费按编制、职级和政策精准测算,保障员工收入;公用经费综合设备更新、水电消耗等因素科学规划,避免资金浪费;财务部门定期跟踪资金流向,审核支出合规性,同时借助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进度,及时纠偏。
3.“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0元。2025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6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31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
2025年我单位根据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以严谨规范的管理体系强化 “三公”经费管控,精准把控各项经费支出,各项经费依实际需求评估,避免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结合车辆状况与使用数据科学测算,细化燃料、维修等明细费用,车辆使用全部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申请使用,维修由使用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极大地规范了车辆的使用和维修;公务接待费依据业务规模、标准和人次,严格控制预算金额,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5年度项目资金预算金额1,322.5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共计到位903.71万元,资金到位率68.33%。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
序号 |
资金类别 |
项目类别 |
计划资金(万元) |
到位资金(万元) |
|
1 |
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
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因素 |
15.00 |
15.00 |
|
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因素 |
20.00 |
20.00 |
||
|
2 |
中央药品监管资金 |
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 |
21.70 |
21.70 |
|
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 |
55.48 |
55.48 |
||
|
科普宣传应急 |
10.00 |
10.00 |
||
|
药械化抽检 |
55.03 |
55.03 |
||
|
3 |
中央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 |
中央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 |
10.00 |
10.00 |
|
中央资金小计 |
187.21 |
187.21 |
||
|
4 |
省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 |
药械化抽验 |
27.00 |
25.00 |
|
湖南省中药材标准修订 |
20.15 |
20.15 |
||
|
5 |
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
高质量监管补助 |
145.00 |
60.00 |
|
标准化项目 |
5.00 |
- |
||
|
科技项目 |
5.00 |
5.00 |
||
|
绩效管理因素 |
5.00 |
- |
||
|
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个人奖励金 |
0.15 |
0.15 |
||
|
6 |
省级市场监管业务补助资金 |
重点工作及项目 |
100.00 |
- |
|
省级资金小计 |
307.30 |
110.30 |
||
|
7 |
市级专项资金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 |
7.50 |
7.50 |
|
药品抽检样品购买费用 |
25.00 |
25.00 |
||
|
食品综合协调 |
10.00 |
3.20 |
||
|
市场监管领域抽检(包含食品抽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成品油抽检、食盐监管) |
443.00 |
284.00 |
||
|
消委(消协)工作保障经费 |
30.00 |
30.00 |
||
|
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专项经费 |
5.00 |
2.00 |
||
|
公平竞争审查专项 |
5.00 |
3.60 |
||
|
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 |
5.00 |
4.00 |
||
|
食品药品稽查打假、举报奖励 |
10.00 |
6.00 |
||
|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班经费 |
10.00 |
2.00 |
||
|
知识产权专项事业费(含执法费) |
50.00 |
50.00 |
||
|
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费 |
20.00 |
3.00 |
||
|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经费 |
60.00 |
60.00 |
||
|
食品药品保化品监测经费 |
50.00 |
12.20 |
||
|
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费 |
25.00 |
4.00 |
||
|
食品相关产品抽查检验费 |
15.00 |
8.10 |
||
|
重点工业产品抽查与检验费计量 |
7.50 |
6.60 |
||
|
计量强制检定经费 |
50.00 |
15.00 |
||
|
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
|
80.00 |
||
|
市级资金小计 |
828.00 |
606.20 |
||
|
合计 |
1,322.51 |
903.71 |
||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项目支出合计805.63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89.15%。按经济科目划分,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3.54万元,资本性支出12.04万元。
按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中央资金支出102.23万元,省级资金支出97.20万元,市级资金支出606.2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单位制定了《关于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由局本级及市检验检测中心、直属二局组织实施。我单位构建了“决策-管理-执行”三级项目组织架构,项目实施流程涵盖立项规划、执行监控、验收总结三阶段:立项规划阶段从需求提出、可行性研究到审批立项,再制定详细计划;执行监控阶段通过启动会议明确任务,执行团队依计划开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利用信息系统跟踪进度、把控质量、监管资金、应对风险;验收总结阶段,执行团队提交申请后由评审小组评估,依据结论结项或整改,最后全面总结评估以优化管理。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实施全过程规范化组织管理,招投标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调整严格审批,竣工验收规范有序,确保了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划财务科为项目管理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做到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关于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实现了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支付各环节的制度全覆盖。所有项目均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全过程线上留痕、动态监控。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9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5万元;无形资产12.23万元;固定资产418.16万元,具体包括:房屋和构筑物239.03万元,占比57.16%;设备96.30万元,占比23.03%;图书和档案16.46万元,占比3.94%;家具和用具66.37万元,占比15.87%。2025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12.71万元,其中配置设备8.16万元,配置家具和用具4.5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检验检测中心国有资产总额1,61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52万元;无形资产88.96万元;在建工程685.09万元;固定资产768.36万元,具体包括:房屋和构筑物158.45万元,占比20.62%;设备559.51万元,占比72.82%;图书和档案20.08万元,占比2.61%;家具和用具30.32万元,占比3.95%。2025年度市检验检测中心配置固定资产2.41万元,其中配置设备1.61万元,配置家具和用具0.8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直属二局国有资产总额245.42万元。其中,无形资产44.03万元;固定资产201.39万元,具体包括:房屋和构筑物180.16万元,占比89.46%;设备11.69万元,占比5.80%;家具和用具9.54万元,占比4.74%。2025年度直属二局无新增资产配置。
(二)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印发了《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极大地提升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运行绩效。我单位资产配置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资产配置标准执行,购置部门需在单位编报年度预算时先报预算,经财务部门汇总,待预算审批下达后严格按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购置。购置时,使用部门提出配置申请,填写《资产配置审批表》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报机关事务局和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涉及资产调拨、捐赠、报废等处置事项,均报机关事务局及财政部门批准。
(三)资产处置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要求,资产报废处置均由机关纪检、办公室、财务三部门联合勘察认定,原值10万以上资产报废经评估机构评估残值,处置收益不得低于评估值,处置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025年度我单位处置资产122.80万元,均为无偿划转资产。直属二局处置资产6.35万元,均为达到资产使用年限进行的报废处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营主体培育实现新突破
1.商事服务更优。牵头落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审批材料精简40%,时限压缩60%,企业开办全流程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全程电子化办结率98.21%,平台累计办件1459件。
2.市场运行更畅。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隐性壁垒12项。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政策314件,整改问题文件6件。
3.发展动能更强。构建梯次培育体系,期末全市实有经营主体42.75万户(增长2.74%),其中企业9.36万户(增长6.98%)。“四上”企业达3124家,增长7.9%,增速全省排名第2。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
1.落实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创新要素加速集聚。成功组建覆盖专利、商标全领域的市级知识产权专家库,专业智力支撑体系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有效发明专利达2123件,每万人拥有量4.81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同比增速11.99%,位列全省第三;二是运用效益显著提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取得关键进展,截至2025年10月实现质押融资2.29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9.93%,增速跃居全省第二;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持续释放,总量达52件,使用率提升至75%,稳居全省首位;三是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取得实质性突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更加顺畅,处理某珠宝店侵犯“金六福”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成功入选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优秀案例”,示范效应明显。
2.深化质量提升。指导建成箱包检验检测实验室和省级茯苓质检中心。出台新业态监管指引,助力实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零的突破”,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数量翻番。
3.推进标准化建设。出台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助力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城市,获批联合国多功能国际口岸代码。推动我市首项国家标准获批,指导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及首个省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
(三)重点领域安全获得新提升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四个最严”,重拳出击非法添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影响百姓生活的隐蔽违法行为,强化大要案件查处力度,拓展深化行刑衔接。落实“两个责任”,包保覆盖率98.12%,检查主体5万余家,整改问题6053个。查处案件461件,移送公安2件。创新开展“你点我检”及跨区域风险会商。
2.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集采中选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流行性防控诊断试剂等重点产品,严查严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全年检查经营单位3585家次,全市系统查办各类药械化相关案件194件,罚没277.05万元。
3.强化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紧盯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区域,聚焦 钢筋、消防产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儿童学生用品等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抽查重点产品652批次,检查经营户1310家,立案查处98起。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证后监管。
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保持安全隐患高压整治态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安全强基固本攻坚任务,检查重点企业633家,排查整改重大隐患95处,到期整改率99%,立案查处59起。
(四)公平竞争秩序达到新水平
1.加大执法力度。全系统办理案件1416起,罚没2916.46万元。案卷评查优秀率73.9%,行政复议纠错率降至7.69%。
2.体现执法温度。统筹执法温度与力度,柔性监管与刚性约束并重,全面推进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实现执法精准度与公信力双提升。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修订裁量基准,印发不予强制措施清单,全年查办各类案件1740件,柔性执法占比达85.57%。
3.强化监管准度。构建“‘扫码入企’+包容审慎”机制,“扫码入企”6195次,涉企检查同比下降37%。完善企业信用分类评价,对A类企业推行“免查清单”。
4.提升防控精度。组建行刑衔接专家委员会,完成重点领域抽检10608批次,不合格处置率100%。培育放心消费单位7185家,建立ODR机制,高效处置投诉举报17344件,为群众挽回损失700余万元。
5.拓展整治深度。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277起。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商业秘密保护,立案21起,罚没146.27万元。加大涉企收费治理,检查企业2464家,立案64起,罚没清退金额995.12万元。
(五)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1.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确保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2.深化组织建设。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五星市场监管所”1家,省级“四星市场监管所”2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专题研判2次,有效处置网络舆情129起。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批机制,1起案例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典型案例。
4.打造清廉市监。狠抓系统行风建设,以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化作风纪律整顿,出台“十个严禁”行为规范,着力纠治审批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20个市级行风观测点,选聘19名特邀监督员,排查并整改行风问题7个。
5.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7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全力以赴抓好市政协民主评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35项具体问题整改率达80%以上,其他需跨部门协同或制度性突破的任务正积极推进。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个别绩效数量指标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部分专项工作推进受资金保障制约。项目支出数量指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1次”,实际未开展相关培训;数量指标“商品质量检验≥100批次”,实际完成值为72批次;数量指标“检定计量器具≥30000件”,实际完成值为21161台件。
原因分析: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相关专项资金未按计划节点拨付到位,导致部分项目缺少足额资金支撑,无法按预设工作量全面铺开,直接影响产出数量指标完成。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因财政资金紧张、拨付不到位导致绩效指标未完成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过程管控。结合历年工作实绩与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杜绝目标偏高或偏低;加强年中绩效动态监控,同步归集业务与财务资料,补齐过程管理短板,优化资金使用结构,保障重点工作。
十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各项目主管科室绩效自评进行审核评价,并形成自评结果,通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提高绩效评价主体的责任意识,将自评结果作为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进一步优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结果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1.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中央食品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3.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4.中央、省级药品监管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