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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4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决策背景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方面,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3年中央食品补助监管资金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订项目工作计划,对项目的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省级市场监管资金方面,根据《“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网络监测,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根据《2023全市重点工业产商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及《2023年怀化市流通领域重点产商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产商品监督及抽查等工作。

市级专项资金方面,根据相关文件与工作安排,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怀化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等相关法律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经营环节、特殊食品安全监督、食品稽查打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两个责任机制)等项目安排,以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

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方向、质量抽查与检验方向、其他方向(包括真抓实干、绩效管理、非公党建等)。

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药品抽检样品购买费用、食品综合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抽检(包含食品抽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成品油抽检、食盐监管)、消委(消协)工作保障经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专项经费、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非洲猪瘟专项工作、知识产权专项事业费(含执法费)、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等项目。

3.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项目由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组织实施。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及拨付流程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5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72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27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4号)文件共计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3.99万元。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4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函〔2023〕22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函〔2023〕26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2号)文件,共计下达2023年省级监管补助资金614.01万元。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3〕6号)下达2023年市级专项业务676.5万元,追加各类项目资金1,210.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3年底,资金共计到位2,655.00万元,其中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3.99万元,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614.0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887.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资金共计使用2,655.00万元,其中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3.99万元,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614.0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887.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4)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管理办法执行,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我局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制订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层层把关、严格审核,涉及须经合同办理的事项,认真执行合同会签制度,由法规科、财务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对合同内容进行联合审查会签,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2.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1)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一是食品监管方面2023年度,在全市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对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增强了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压实了当地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检查工作,提高当地企业食品生产合格率,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狠抓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大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在继续推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基础上,着力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

二是药品监管方面,药械化抽验项目按照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收样及检验工作,并对组织实施、样品接收、检验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加强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样品检验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定标准检验,同时加强质量控制,确保了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在日常的检验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纪律和保密规定,无违纪,无泄密事件发生;新闻宣传项目:我局以局网为阵地,与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广播电视台、怀化日报社开展宣传合作,借力媒体矩阵,大力开展“两品一械”科普知识宣传和监管工作宣传,不断提高怀化市民“两品一械”安全使用意识,增进怀化市民对“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不良反应监测项目:为全面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市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调查报告与监测信息工作,提高全市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怀化市2023年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先进评选标准(试行)》;药械化安全监管项目:我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怀化市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怀市监发〔2023〕25号),积极与各县市区局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与市卫健委建立横向协同机制,打造全市专项整治“一盘棋”;药品专项整治项目:为继续巩固2022年农村药品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实施“两法两条例”,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药监发〔202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至10月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10月份县局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1月份总结验收

2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一是市场监督管理方向:印发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统一清理行动,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大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对于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应清尽清、应废尽废,确保清理工作底数清、无遮漏;按照《“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网络监测,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网络违法行为

二是质量抽查与检验方向:我局根据《2023全市重点工业产商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及《2023年怀化市流通领域重点产商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产商品监督及抽查等工作

三是其他方向:我市非公经济综合党委严格按照非公党建工作要求,充实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严格遵照非公党建工作职责,党员管理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各项制度执行,帮助和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真抓实干激励资金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重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等任务;按要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为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我局严格按照部门“三定”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重大事项报党组研究决定,日常工作报分管领导决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进展情况,督促每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3)市级专项资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根据职能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力求项目建设科学与规范;为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部门“三定”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上级的工作部署。重大事项报党组研究决定,日常工作报分管领导决定,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进展情况,督促每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开支专项经费。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

1)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监管方面:1、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2、全力督促落实我市GMP实施工作,提高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水平。3、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监管基础。4、依法查处违法行为。5、督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6、认真完成省局、市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和新闻宣传,公众对“两品一械”安全使用常识持续增强,对“两品一械”监管工作认可度和满意感持续提升。辖区内全年不发生源发性、群体性、区域性药害事件。

食品监管方面:1、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2、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全面推动使用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3、加大校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力度,提高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4、加强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强化辖区内特殊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年度抽考制度。5、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升辖区内公共食品安全科学素养。7、推进“两个责任”机制落实,提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2)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结果应用,加大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大新闻宣传,公众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持续深入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引导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积极主动作为、承担社会责任,促进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3)市级专项资金

完成预算内计划下达任务,完成预算内食品、流通领域产品检验计划任务,办案和应急检验工作,食品抽检秘书处工作,配合市局及各科室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相继开展对农资产品、电线电缆、竹木制品、烟花爆竹、儿童和学生用品、成品油等产品的专项抽检行动。 

2.绩效指标

1)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药品抽验批次

≥200批次

化妆品抽验批次

50批次

医疗器械抽验批次

20批次

中药配方颗粒

20批次

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

≥1252家

在岗培训人数

700人次

宣传联络员队伍

45

编制药品科普图文资料

≥20000套

科普宣传

官方网站、微信运营、主流媒体推送科普宣传类及工作类信息170余条次

新闻宣传

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发布监管工作稿件40余条次

化妆品监管企业数(生产企业数)

2

全国安全用药月、化妆品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

1

药品监管企业数(零售企业数)

50

药品应急演练

1次

市州本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次

≥1次

市州本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科普活动次数

≥4次

质量

指标

药械化抽检完成率

100%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100%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

培训监测机构人员市州县覆盖率

≥95%

检验不合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性

及时

时效指标

专项任务完成时间

2023年底

成本

指标

药品抽检平均成本

≤3000元/批

医疗器械抽检平均成本

4000/批

化妆品抽检平均成本

≤3500元/批

中药配方颗粒平均成本

3300/批次

械化监管人员培训

≥320元/人/天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不断降低

社会效益指标

“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

不断提高

人民群众对“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和获得感

不断增强

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0次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不断提高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满意度

≥90%

2)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指标

法治建设工作

1项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

2家

全市LED户外大屏广告监测服务

1年

电视台宣传报道、视频制作

1年

办事指南、宣传资料费

1批

网络专线租赁

1年

产商品抽查

30批次

抽查产商品种类

6大类

完成国家总局、省局反垄断专项行动任务

按国家总局、省局要求完成工作

完成国家总局、省局转办、协查案件

按国家总局、省局要求完成工作

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督查

1次

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议

1次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宣传活动

1次

成立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1

指导非公企业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

≤2

重大节假日价格监管行动

1次

价格监督检查

15家

价格投诉举报案件

2件

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1件

建立"掌上云证"监测点

≥4个

建成以微商小程序APP为对象的移动终端监管体系

≥1个

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典型案例数

1个

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家数

200家

市级气瓶追溯公共服务数据平台建设

完成39家气瓶充装单位数据对接并投入使用

组织开展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1次

质量

指标

抽样完成率

100%

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100%

国家总局、省局下达任务专项行动发现案件查办率

100%

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处置率

100%

发现公平竞争审查线索核实后立案率

100%

派遣兼职党建指导员前往组织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党建指导等日常工作开展的覆盖面

100%

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完成率

100%

时效

指标

专项任务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

成本

指标

培训成本

≤320元/人/天

建立"掌上云证"监测点

≤3万元

建成以微商小程序APP为对象的移动终端监管体系

≤3万元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案件查办挽回社会经济损失

以涉案货值金额计算

社会效

益指标

净化全市网络交易环境

逐步提高

新型劳动关系在企业内部的和谐状况

长期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逐步提高

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0次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持续提升

持续促进怀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趋势

持续向好

非公经济党组织高质量发展

长期

通过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价格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持续推进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

≥90%

3)市级专项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

指标

食用及农产品抽检

3000批次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500批次

其他环节抽检

400批次

市级药品抽检

160批次

食品、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产品 检验

770批次

食品安全县市区考评数量

13个

完成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次

开展消法培训、消委工作部署会议

13次

质量工作考核工作

13家

质量月宣传活动

1次

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1次

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

5次

新登记企业

1500户

营业执照新、换发证

14000次

办事指南、宣传手册

10000册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12315投诉举报宣传日活动

1次

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培训

5次

食品应急演练

1次

开展流通环节非洲猪瘟专项整治行动次数

4次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的经营企业家次

100家

AB级主体公示牌

54个

A级主体及包保干部进行培训

1次

市长质量奖

3

组织知识产权培训

4次

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

1次

全年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500个

发明专利申请

1340件

检定、建标、标准复查数量、引进专家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业务培训

检定35000台(件) 计量器具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培训次数

2次

执法人员培训

2次

罚没物资销毁

1批

质量

指标

抽检完成率

100%

检定合格率

95%以上

时效

指标

专项任务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前完成

成本

指标

培训成本

≤320元/人/天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

益指标

社会效

益指标

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第二年的全覆盖。

效果明显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不断降低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不断提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

≥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估和衡量的过程,旨在评估项目支出的效益、效果和效率,以确保项目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促使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范围与时段

被评价单位为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二级机构,评价范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实施过程和成果验收等,评价时段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构成,其中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构成。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通过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社会效益

1、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守牢安全底线,包保干部配备率和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全省食品安全民众满意度调查得分91.67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9分,排名第一。

2、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速提效。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瞄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72件,每万人拥有3.7件,增速30%,发明专利、每万人发明专利增速均位居全省第一,共有地理标志41个(件),总量排全省第一。2件商标恶意注册案件入选今年湖南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典型案例并对外发布;1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入选长江中下游三省及省会城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典型案例;查处的“向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入选2023年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工作被《中国知识产权报》专题报道,在省级媒体发布11次。

(二)可持续影响

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聚焦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生态。一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出台《怀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大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养老领域、中介服务价格等专项整治。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以“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为试点,探索全市“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开展电商行业“沙盒”式监管试点,完善适合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县域企业智慧监管平台,按照诚信等级“红黄橙绿”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试点;推进“一网慧管”模式和“卤味”行业一站式监管试点,事中事后监管再创新路径。四是强化消费维权保障。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发展ODR(在线处理消费纠纷)单位,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五是全面推进柔性执法。用制度形式推动执法规范化,印发《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制定两批次《怀化市市场监管部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

(四)满意度情况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93%。

(五)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项目各绩效指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评级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程序规范,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2.项目实施

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预期绩效指标完成。

2.产出质量

各项抽检完成率、培训完成率、核查处置率、抽检合格率、工作完成率、投诉举报处置率、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预期指标。

3.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得到严格控制,均未超出项目计划成本。

4.产出时效

各项工作任务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持续提升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水平;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第二年的全覆盖;持续提升食品经营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价格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公众反垄断及公平竞争审查知识素养提高;持续促进怀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趋势;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法治体系;“两品一械”宣传体系不断完善;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两品一械”监管工作认可度和满意感持续提升;公众“两品一械”安全使用常识持续增强。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党建引领,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实、业务精、纪律严”的市场监管“铁军”,树立“清廉市监”新形象。

2、深化市场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推动落实打好发展“六仗”相关政策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登记注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提升年”活动,加强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3、强化体系支撑,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一站式”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提升年”活动,推进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省以上“怀字号”质量品牌。

4、坚守底线意识,强化市场安全监管。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食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大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检查、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5、突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教育、医疗、养老领域、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领域价费检查,用好12315投诉咨询平台,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持续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1、综合监管、检验检测能力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需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专业人才不足,基层监管能力有待持续提升   

2、房屋配套设施、大型药品、化妆品检测仪器设备,检验资质的能力储备与提高,应由省级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当地政府和省财政加大投入,了解检验检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证正常的检验检测监督工作开展。

3、为适应与时俱进的检验检测工作,作为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安全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农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检验检测能力,学习前沿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三)有关建议

为确保项目预期目标有效实现,适当增加基层人员配置和提高专项资金预算;加强对市、县级的培训指导力度,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