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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6:58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验检测中心”)、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以下简称“直属二局”)2个二级机构。

1.机构情况

(1)市市场监管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与应急反应科、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2)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5个部室。

(3)直属二局是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单位内设办公室、信用监管股、登记注册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药械化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和河西市场监管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共8个股、室、所。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核定编制人数共578人,实际在职人数375人,其中:市本级核定编制453人,实际在职人数264人;市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82人,实际在职人数71人;直属二局核定编制数43人,实际在职人员38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职责:建立怀化地区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仲裁检定,以及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检定、检验检测任务。

3.直属二局主要职责:负责分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分局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分局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办市局及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包括:1、聚焦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2、聚焦市场主体培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聚焦质量体系支撑,助推高质量发展;4、聚焦市场秩序管理,全力维护市场秩序;5、聚焦“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住安全底线;6.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为69,397,417.21元,包含人员经费58,649,694.82元,公用经费10,301,830.81元;项目支出为26,549,969.74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等缴费和离退休人员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物业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为69,397,417.21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51,955,056.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4,337.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3,208.9元,资本性支出24,815.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项目支出为26,549,969.74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300,802.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46,711.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4,426.58元,资本性支出1,688,029.00元。

(2)按资金类别分类,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5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72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2〕7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4号)等文件,共计下达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53.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2023〕4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函〔2023〕22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市监财函〔2023〕26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23〕32号)等文件,共计下达2023年省级监管补助资金614.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下达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怀财预〔2023〕6号)下达2023年市级专项业务676.5万元,追加各类项目资金1,210.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2023年底,项目支出2,655.00万元,其中包含中央资金153.99万元、省级资金614.01万元、市级资金1,887.00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8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5,000.00。2023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450,589.0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624.47元,公务接待费91,964.54元。比年初预算节约了134,410.99元,节支率22.98%。

2023年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局领导与各部门实行经费预算管理,按领导的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业务范围及在岗人数制定年度预算经费,年度预算经费是年度经费支出的上限,其中招待费不得超过预算经费总量的25%。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2023年局接待费发生额91,964.54元,仅为预算数585,000.00元的15.72%。车辆使用全部纳入公务用车平台里申请使用,维修由使用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极大的规范了车辆的使用和维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3年度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分析

保质保量完成各专项工作的前提下,科学有效地控制了各项目支出的成本。

2、部门整体支出的时效性分析

一是各项年度业务工作均在2023年底前完成。二是对于有明确规定时限的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证项目的高完成率的同时也保证项目的高水平,高质量。食品抽检方面所有样品检验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定标准检验,确保了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

3、部门整体支出的有效性分析

(1)奋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释放市场活力。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办理“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7789户次。二是提升登记注册服务质量。设立企业开办专区、自助服务区,为216户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开展容缺受理、免费刻章、送证上门等服务举措,为1241家企业免费刻送公章,企业节省成本45万余元。三是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着力打造“身在怀化、办事简化”金名片,持续优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流程,全市一网通办率97.4%,实现企业开办六环节1个工作日办结。全市实有经营主体38.74万户,其中企业7.69万户;新登记市场主体5.67万户,其中企业1.47万户、个体工商户4.2万户;净增经营主体3.7万户,完成省定目标136.2% ,其中企业1.2万户,完成省定目标127.02% 。

(2)全力保障民生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聚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厚植安全发展底色,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市42132家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实行ABCD分级,包保干部7275人,包保配备率和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持续开展打击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查扣“白板肉”4900余公斤,打掉私屠滥宰窝点8个。全市校外供餐单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100%覆盖。二是强化“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加强“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监管,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检查单位6813家,立案查处423起,罚没536.38万余元。三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系统治理,开展特种设备“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下达监察指令1821份,立案209件,处罚金额126.4万元,督促企业消除事故隐患2765处。四是持续强化其他安全监管。不断加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完成监督抽查1759批次,处置不合格产品105批次。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办理各类整治案件157起,罚没113.57万元。监测各类媒体广告28732条次,检查网站、网店1527个次,处置涉嫌违法广告105条,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9件。

(3)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聚焦创新驱动提能增效,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一是纵深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推进第四届怀化市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拟评选市长质量奖正奖3个、提名奖3个,受理并公示46家入围企业,12家企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组织指导29家企业申报参评湖南名品,推选9家企业申报第八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企业150次,帮助指导122家企业攻关质量项目,解决技术问题260余项。完成湖南云箭集团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培育湖南正清制药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千源铝业等9家企业申报2023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二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印发《怀化市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理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推动“碣滩茶”等“怀字号”品牌做优做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系列服务行动,推进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目前,“碣滩茶”地理标志使用覆盖率达70%以上,确立6家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36亿元,同比增速300.39%。获批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项目13个,资助3个,获批省财政项目资金225万元。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查办案件58件。与海关协作查办知识产权侵权案2件,实现海外维权零的突破;查办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6件、专利纠纷调解司法确认案2件,形成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大力推动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工作。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制修订工作,推动《茯苓菌种》《茯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国家标准立项,扎实开展检验检测提质增效。制修订4个省级地方标准,指导23家企业制修订并公开承诺标准70项,涵盖457个产品;完成药械化抽检351批,食品抽检20375批次,计量器具检定38640台(件)。

(4)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聚焦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生态。一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出台《怀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大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存量政策措施373件,全市公平竞争增量政策措施242件,11家企业进入全省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名录库。二是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养老领域、中介服务价格等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价费检查单位2537家,立案51起,罚没清退1709.03万元。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年报工作稳步推进,企业年报率95%。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应检查对象数36456个,已录入结果对象数36456条,任务完成率达100%;已公示结果对象数36456条,公示率达100%;全市各级成员单位全覆盖到位,覆盖率达100%。以“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为试点,探索全市“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开展电商行业“沙盒”式监管试点,完善适合网络交易新产业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建立县域企业智慧监管平台,按照诚信等级“红黄橙绿”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试点;推进“一网慧管”模式和“卤味”行业一站式监管试点,事中事后监管再创新路径。四是强化消费维权保障。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52户,发展ODR(在线处理消费纠纷)单位376户。处理消费者投诉8461件,举报1852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40余万元。五是全面推进柔性执法。用制度形式推动执法规范化,印发《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制定两批次《怀化市市场监管部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全市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623件,实施柔性执法1472件,占比90.6%。

(5)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聚焦政治建设统领,以高质量的党建促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一是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机关在职15个、退休8个支部覆盖全局系统各级各部门。市非公综合党委辖10个支部,对市级19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台账管理。二是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以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规范行政行为为契机,以组织查办案件“回头看”和案件评查为抓手,开展两次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031份,行政许可案卷36份;发出督查意见18份,按程序纠正整改案件18件。开展案件剖析57场,剖析案件1205件。三是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结合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持续聘请24名特邀行风监督员,听取行风监督意见12个,行风排查整改问题11个。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性修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每一个业务条线负责各自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从事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有一部分从未接触过绩效自评这项工作,不利于项目绩效考核。一是基层监管力量与监管业务不相匹配,市场监管量大、线长、面广,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基层监管在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及业务培训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专业性强、分类细,对项目管理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有一定要求。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坚持把项目任务与项目绩效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项目小组职责,切实落实项目小组监管责任。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