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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9-25 15:33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怀化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市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指导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药品零售许可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及化妆品经营备案。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25.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宣传与应急反应科、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一: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45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2.29万元、其他收入41.95万元。与上年6804.86万元相比,增加649.38万元,增加9.54 %,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追加拨付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支出。

2023年度支出总计7454.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454.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6804.86万元相比,增加649.38万元,增加9.54 %,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追加拨付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454.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454.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2.29万元,占9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95万元,占0.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45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1.69万元,占71.53%;项目支出2122.55万元,占28.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12.29万元,与上年6797.89万元相比,增加614.40万元,增加9.04%,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追加拨付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12.29万元,与上年6797.89万元相比,增加614.40万元,增加9.04%,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追加拨付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1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6797.89万元相比,增加614.40万元,增加9.04%,增加原因主要是年度追加拨付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1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3.43万元、占75.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62万元、占11.77%;卫生健康支出285.16万元、占3.85%;交通运输支出8.00万元、占0.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09万元,占8.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32.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1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专利转化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未单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08.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本年度调离9人,调入3人,人员经费预算大于实际支出金额。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反垄断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未单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科普宣传应急(2023中央药品)、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2023中央药品)、药械化抽验专项经费(省级)、药械化质量安全监管(2023中央药品)、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等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单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食品安全监管基本因素(2023中央食品)、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因素(2023中央食品)等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单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省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桥办公区受灾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单列。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党建活动经费等,年初预算未单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19.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支出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部分款项列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75万元,支出决算为44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年初未列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部分款项列入本科目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年初未列预算。

12、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陈某建城乡医疗救助款,年初未列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经费,年初未列预算。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2021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未单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9.7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357.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0.27万元、津贴补贴1,353.10万元、奖金444.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6万元、抚恤金5.60万元、生活补助524.19万元、医疗费补助3.13万元、奖励金35.28万元。

2、公用经费93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2%,主要包括办公费69.82万元、印刷费11.10万元、水费5.35万元、电费27.50万元、邮电费16.98万元、差旅费42.54万元、维修(护)费12.51万元、租赁费2.86万元、会议费4.91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8.20万元、劳务费126.68万元、委托业务费18.41万元、工会经费80.00万元、福利费186.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4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6万元,完成预算的74.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预算的71.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人次和接待标准;与上年6.03万元相比增加2.17万元,增加35.95%,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往来增加,接待费用略有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与上年39.48万元相比减少8.11万元,减少20.5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0万元,占20.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36万元,占79.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800人次,主要是学习、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6万元,主要是车辆用油和修理费及保险费支出,截至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75.00万元,支出决算931.94万元,比上年743.01万元增加188.93万元,增加25.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原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市食品安全技术审评认证中心取消财务独立核算统一纳入市局本级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67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化妆品安全应急培训会议,内容为化妆品行业常见的安全风险,包括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问题,参会人数65人;2022年非临床药学职称评审会议,内容为非临床药学职称评审,提高医药行业专业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参会人数40人;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湘西片区座谈会会议,内容为湘西片区案件查处情况,涉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数量和处罚力度;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如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培训与能力提升等,参会人数35人;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内容为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药品监管能力、打击药品违法犯罪等。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管理、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参会人数80人;2023全市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会议,内容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数据,包括报告数量、质量、涉及的品种和严重程度等方面的统计分析;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参会人数74人;制止和防范虚增经营主体推动高质量发展会议,内容为分析当前我市经营主体的现状。通过数据展示全市经营主体的数量、类型、分布等情况,以及近年来的变化趋势。指出虚增经营主体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的问题。如虚假注册、空壳公司、一址多照但无实际经营等现象,分析这些问题对市场监管、税收征管、金融风险等方面带来的挑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虚增经营主体产生的原因,包括利益驱动、监管漏洞、违法成本低等因素,参会人数65人;执法案卷现场评查会议,内容为明确评查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案卷。讲解评查的具体指标,包括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参会人数55人。

开支培训费9.24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运用业务培训,内容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主要知识产权法律的核心条款和适用范围。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动态,包括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 十四五规划等,培训人数200人;全市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学习贯彻《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培训,内容为危险化学品知识讲解、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与挑战,全面解读《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强调新办法中的重点条款和变化之处,讲解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如何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选取典型的合同纠纷和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培训人数150人;参加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等,培训人数17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2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3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4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各项年度业务工作均在2023年底前完成。二是对于有明确规定时限的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办理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间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投诉举报处理时间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8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年度业务工作均在2023年底前完成。对于有明确规定时限的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办理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时间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投诉举报处理时间均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项目的高完成率的同时也保证项目的高水平高质量。食品抽检方面所有样品检验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定标准检验,确保了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4.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决策背景: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3年中央食品补助监管资金要求,结合实际制订项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任务分配、资金落实和完成时限等,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省级市场监管资金:依据《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2023年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要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开展网络监测、消除安全隐患、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根据相关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及方案,组织开展产商品监督及抽查等工作。

市级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文件与工作安排,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经营环节、特殊食品安全监督、食品稽查打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两个责任机制)等项目,以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方向、质量抽查与检验方向、其他方向(包括真抓实干、绩效管理、非公党建等)。

202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药品抽检样品购买费用、食品综合协调、市场监管领域抽检(包含食品抽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成品油抽检、食盐监管)、消委(消协)工作保障经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专项经费、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非洲猪瘟专项工作、知识产权专项事业费(含执法费)、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等项目。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由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怀化市检验检测中心、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组织实施。

2)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制定了《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责成相关业务科室制订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涉及合同办理事项,执行合同会签制度,由法规科、财务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对合同内容进行联合审查会签,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情况: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食品监管方面:2023年度,在全市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一企一档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对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增强了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压实了当地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当地企业食品生产合格率,增强了消费者的信心。积极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履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狠抓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大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继续推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基础上,着力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

药品监管方面:

药械化抽验项目:按照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开展收样及检验工作,并对组织实施、样品接收、检验检测、数据报送等关键环节加强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样品检验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定标准检验,同时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在日常检验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纪律和保密规定,无违纪、无泄密事件发生。

新闻宣传项目:以局网为阵地,与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广播电视台、怀化日报社开展宣传合作,借力媒体矩阵,大力开展两品一械科普知识宣传和监管工作宣传,不断提高怀化市民两品一械安全使用意识,增进怀化市民对两品一械监管工作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不良反应监测项目:为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怀化市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调查报告与监测信息工作,提高全市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怀化市2023年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先进评选标准(试行)》。

药械化安全监管项目:与市卫健委联合印发《怀化市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怀市监发〔202325号),积极与各县市区局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与市卫健委建立横向协同机制,打造全市专项整治一盘棋。填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得分96.8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原因分析:对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和业务量预估不准确,导致部分项目预算过高或过低;缺乏对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充分考虑,使得预算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

采取的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强对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预算编制的评审机制,对预算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核。

2、预算执行力度不足

原因分析: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滞后,导致资金支出缓慢,不能按计划完成预算支出;或者存在预算调整不规范、频繁调整预算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执行效果。

采取的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预算调整审批程序,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3、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原因分析: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界定不清晰,可能出现资金混用、挪用等情况;在资金拨付和报销环节,审批流程不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产生资金管理漏洞。

采取的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建立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

原因分析: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笼统、模糊,缺乏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难以准确衡量项目的实际效果和产出;或者绩效目标与部门的整体战略目标、工作任务结合不紧密,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成效。

采取的措施: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结合部门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明确、具体、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并将其分解到具体的项目和工作环节;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三: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一: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三:2023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