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5:12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
2024年度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分局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分局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分局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承办市局及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作为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信用监管股、登记注册股、监管执法大队、河西市场监管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57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0.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133.09万元,增长率30.41%,主要原因是因职级并行、人员晋级晋档等,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57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133.09万元,增长率30.41%,主要原因是因职级并行、人员晋级晋档等,工资福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570.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84万元,占7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0万元,占9.23%;卫生健康支出22.18万元,占3.8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4.09万元,占7.72%;其他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70.8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58.12万元、津贴补贴89.60万元、奖金119.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8万元、住房公积金44.09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42万元、生活补助1.1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机关运行经费54.9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43.92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65万元,提高40.45%,主要因为加入通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指标下达的福利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6万元;福利费,7.9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二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70.8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无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4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